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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火災」佔起火原因第1名 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6不原則」

日期:110-03-21    資料來源:火災預防科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表示,110年1-3月火災案件中,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引起火災排名第一名,其中火源以電器產品及電路配線為大宗。在此呼籲,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6不原則」,包括「用電不超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插座不用不插」、「電器旁不放易燃物」以及「不使用無安全標章產品」,才能降低火災風險。

同時在此提醒縣民使用電器應注意以下原則,可以保障居家用電用火安全:
一、電風扇、冷氣等風扇馬達如有故障、轉動不良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過熱產生危險;應定期清潔風扇、濾網,以免造成阻塞或馬達軸承卡死產生危險。
二、延長線、多孔插座及家電用品等應選擇符合商品檢驗合格標章之商品,安全性較有保障;延長線使用目的為增加便利性,而非無限制使用,切勿孔孔插滿同時使用,以免造成延長線過載。
三、電源插座及電源線附近應保持暢通,勿堆積可燃物,若不慎發生意外時可延遲擴大延燒之途徑;且電源線使用時勿經過地毯或重物下,電源線亦勿捆捲,應平鋪於地面,以免過熱產生燃燒危險。

上版日期:1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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