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政風室

  {消防廉潔名單}


第一大隊礁溪分隊      小隊長周文偉                  

1.109年5月3日執行消防救災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民眾禮物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09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二大隊五結分隊       小隊長魏志能

1.109年7月29日執行消防救災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廠商禮物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09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一大隊頭城分隊      小隊長游龍榮

110年1月25日執行消防救災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現金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頭城分隊     隊員鄭仲凱

110年1月25日執行消防救災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現金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二大隊五結分隊   隊員蔡翔合

110年2月19日執行救護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禮物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宜蘭分隊    小隊長吳宇軒

1.110年2月28日執行救護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禮物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0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二大隊廣興分隊    隊員簡士堯

1.110年2月28日執行救護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禮物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0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一大隊宜蘭分隊    隊員徐譜桓

110年6月29日,執行為民服務捕蛇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民眾現金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宜蘭分隊    隊員簡煜勳

110年6月29日,執行為民服務捕蛇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民眾現金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壯圍分隊    分隊長陳逸凡

1.111年1月19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1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一大隊壯圍分隊    隊員張貴榮

111年1月19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礁溪分隊    分隊長陳銘基

1.111年3月4日執行消防救災勤務,圓滿達成任務,並婉拒家屬現金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1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一大隊大同分隊    隊員侯谷達

111年12月30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一大隊    副大隊長張舜堯

1.112年1月16日拒收廠商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2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二大隊羅東分隊    分隊長陳裕誠

112年3月4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特搜大隊馬賽分隊  分隊長嚴冠琳

112年5月18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二大隊羅東分隊    隊員李孟熹

112年8月21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本局災害搶救科    科長林富興

1.112年9月12日拒收廠商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2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二大隊廣興分隊    隊員馮煒中

113年3月18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二大隊廣興分隊    隊員李俊良 

113年3月19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緊急救護科    隊員陳曉貞

113年9月5日拒收廠商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二大隊    副大隊長張書曜
1.112年12月16日拒收民眾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2.本府113年度廉能事蹟人員。

第四大隊    副大隊長翁樸彬
113年8月28日、9月5、8、16日及114年1月15、20、24日拒收民眾及廠商餽贈,廉潔自持,優良事蹟,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