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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防野火,共同防災保平安

日期:112-03-28    資料來源:災害搶救科

清明節期間祭祖掃墓,燃燒冥紙和燃放鞭炮,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火災;消防局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公共安全,預防林野火災,特要求所屬各消防分隊同仁自3月20日至4月5日於本縣主要墓地(如附表)實施重點警戒,並於現場提供水袋及水源,用以熄滅燃燒紙錢的餘燼,而水袋於使用後可作為垃圾袋,將祭祖掃墓所產生的垃圾帶走,置放於各墓地出入口所放置之垃圾子母車,以維環境之整潔,同時勸導民眾不燃放鞭炮、不亂丟菸蒂,以防不慎產生之火星導致林野火災。

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時務必遵循四不一要原則,以防範墓地火災發生:

(一)除草「不」用火-儘可能不燃燒雜草,如有必要,應先將雜草除下後,再找空曠的地方燒棄,並在旁警戒,以免飛火延燒。

(二)菸蒂「不」亂丟-抽煙時,請注意勿隨意丟棄煙蒂,避免造成林野火災。

(三)紙錢「不」燃燒-燃燒冥紙時,應在旁留意其燃燒情形,以免因冥紙飛揚而造成災害。

(四)爆竹「不」燃放-建議使用環保鞭炮代替燃放爆竹,如果必須燃放鞭炮,也應格外注意周邊防火及自身的安全。

(五)垃圾「要」帶走-帶來或製造的垃圾,在離開墓地時,請舉手之勞一併帶走,以維護環境的整潔。

宜蘭縣縣長林姿妙表示:去(111)年度清明期間(3月21日至4月5日止)因天氣多雨及本縣鄉親們防火觀念進步,縣內無發生墓地火災,期許今年度大家也能遵循「四不一要」防火原則守護祖先的墓園。如果不慎引發火災,請鄉親切勿驚慌,立刻撥打119求救,附近主要墓地警戒的消防車輛將儘速前往。如火勢尚未擴大,民眾可善用身邊現有水源進行初期滅火,若火勢已延燒無法處置,則儘快離開現場,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以確保自身安全。提醒所有鄉親清明期間掃墓時務必謹記「四不一要」原則,減少墓地火警發生,並期勉所有消防同仁持續為守護蘭陽鄉親而努力。

上版日期: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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