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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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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減災規劃科       

宜蘭縣政府112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拾柒、消防局

 

隨著國道 5號雪山隧道及蘇花公路隧道群通車以來,交通便捷及觀光盛行,大量遊客不斷湧入本縣,每逢假日期間,旅遊勝地更是車水馬龍、人潮洶湧,由於遊客和車流量之增加,交通事故和緊急救護事件發生機率伴隨提升,使得住宅、旅館、遊憩區等建築物公共安全更顯重要。此外,因應近年來全球極端氣候,本縣位處地震帶及颱風經常侵襲路徑,暴露在風災、水災、土石流、地震等災害風險之下,再加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傳播及兩岸局勢緊繃,強化救護人員防疫及應變處置工作為首要之務,為建構更完善的公共安全網絡,充實各項消防重點工作,包含火災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及災害防救等任務,乃當今刻不容緩之重要議題。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局持續規劃本縣消防與防災重點工作,如推動建築物消防安全管理,執行居家安全訪視,以多元化方式推動防火避難與執行消防減災措施。為完善本縣防救災體系,強化縣府單位與鄉(鎮、市)公所橫縱聯繫,推廣企業防災,媒合企業協助鄰近社區推動防災工作,強化社區

自主防災能力及意識,結合防宣義消分隊,推動全民防災宣導教育;持續落實消防人員體技能訓練,辦理專業訓練提執勤知能及應變處理能力,充實汰換各式救災車輛及救災裝備器材,進而強化整體救災能量,提救災、救護、為民服務品質,肩負起捍衛蘭陽平原公共安全責任。

 

配合縣政施政藍圖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2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火災預防類:

 

一、加強社區及居家防火宣導。

二、落實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三、執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

四、落實防火管理、防焰制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等業務,以建立公共場所業者防災意識與責任,提民眾防火意識,降低災害發生,維護公眾之生命安全。

五、落實危險物品及爆竹煙火管理。

六、針對具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危險之住家,辦理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之補助。

 

災害搶救類:

 

一、辦理各項災害搶救。

二、充實救災車輛、裝備器材。

三、加強化學災害搶救訓練。

四、加強水域救援能力。

五、加強救助及特搜人員訓練。

六、辦理本縣消防人員火災搶救訓練。

 

減災規劃類:

 

一、宜蘭縣災害防救會報相關事務。

二、宜蘭縣災害防救辦公室相關業務。

三、災害防救支援協定簽訂事項。

四、重大天然災害警戒區域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

五、災害防救教育、宣導工作規劃及督導事宜。

 

整備應變類:

 

一、本縣災情查報通報計畫推動。

二、災害防救演習(練)事項。

三、本縣災害防救資通訊系統建置及維護管理。

四、本縣防救災資源資料庫建置及維護。

五、消防局緊急應變小組動員演練及測試。

六、本縣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與撤銷。

七、本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及運作機制。

八、本縣災害應變中心前進指揮所及消防局緊急應變小組機制規劃。

九、防救災統計報表(臨時報、季報、年報)製作事項。

 

民力運用及訓練類:

 

一、消防人員教育、進修、訓練。

二、消防教育訓練課程、教具之編撰。

三、消防教育訓練策劃與執行。

四、運用民間力量協助救災。

五、充實協勤民力裝備、器材。

 

火災調查類:

 

一、辦理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業務。

二、辦理「火災證明書」及「火災調查資料」核發業務。

三、培養火災原因調查鑑定人才,強化火災原因調查及鑑定能力。

四、辦理本府火災鑑定會相關業務。

 

救災救護指揮類:

 

一、受理民眾報案及消防人力、車輛之指揮派遣。

二、勤務規劃管制、調度。

三、一般(平時)、專案(重大)勤務督導之規劃及考核事項。

四、指揮中心資訊業務之承辦、規劃與設計。

五、各項資訊設備之管理。

六、無線電通訊業務之規劃及管理。

七、充實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設備,靈活資訊傳遞,掌握機先,有效防止災害事故發生。

八、辦理新聞媒體與公共關係相關業務。

 

緊急救護類:

 

一、辦理緊急救護業務。

二、辦理救護技術員訓練。

三、緊急救護業務規劃、督導、考核。

四、衛生醫療機構之聯繫、協調事項。

五、辦理車輛保養、維修及油料供應業務。

六、辦理為民服務(危及人民生命狀況下之緊急捕蜂、捉蛇)業務。

 

行政類:

 

一、辦理研考業務、文書、印信、法制、文書管理、為民服務。

二、辦理財產管理、檔案管理、工友管理等業務。

三、辦理消防辦公廳舍管理維護、小額採購業務、消防服制業務。

四、辦理出納、薪資、保管金、零用金、保管品業務。

五、興建消防辦公廳舍業務。

六、辦理採購業務。

 

人事類: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會計類:

 

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政風類: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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