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月眉路一處住宅,112年12月29日09時23分30秒接獲報案,女屋主烹煮食物,導致爐具乾燒冒出濃煙,伴隨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警告聲響,經撥打119報案,消防人員到現場後隨即使用熱顯像儀偵測及撲滅火勢,所幸只是鍋子燒焦,沒有釀災。經統計112年度宜蘭縣炊事不慎造成火災共計13件,消防局貼心提醒:「烹煮食物時,切記要關閉爐火,人員才能離開廚房,人離火熄,住家未有自動火警警報設備之場所,依消防法規定,均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民眾購置瓦斯爐應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確保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