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執行消防法規定之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檢修申報、防焰物品使用及防火管理等火災預防業務暨「97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工作之執行,以強化農曆春節、百貨公司週年慶等期間人潮出入眾多或易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之公共場所安全,並提昇消費者對公共場所安全之認知。 本局將針對人潮出入眾多場所(百貨公司、大賣場、超級市場、PUB舞廳、KTV、遊藝場)易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補習班、卡拉OK、保齡球館、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運動休閒場館、健康休閒中心、SPA、三溫暖、公共停車場、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旅館、民宿、電影院、戲院、演唱會場館、高層建築物等場所,全面加強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