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於本(7)月24日報導本局救人慢半拍事件,本局針對派遣情形,特澄清如下: 本局員山消防分隊於6月2日16時26分接獲員山鄉蘭城路林小姐報案,稱其貓咪在檳榔樹上無法下來請求協協,因係屬為民服務案件,該局遂受理並派員山消防分隊前往協助,因考量道路狹窄,員山消防分隊先派員駕駛後勤車前往處理,惟檳榔樹過高(約5、6公尺),員山分隊爰另派消防車支援雙節梯。期間17時38分員山鄉益界路民眾報案稱其母親在浴室跌倒需救護車,本局因員山分隊出動上揭為民服務勤務,為使該救護案能迅速獲得服務,遂立即派遣宜蘭消防分隊救護車出動救護,並同時瞭解員山消防分隊為民服務執行狀況及要求員山消防分隊先行返隊,員山分隊於17時46分回報出動前往救護,並於17時53分到達現場。俟員山消防分隊到達現場後,本局勤務中心再通報宜蘭消防分隊救護人員返隊。 綜合上述所陳,本案勤務派遣及出動情形,並無延誤或如媒體所報導救貓不救人情事,而純屬受理報案先、後之問題,本局爰特此澄清。另本局業於去年度爭取增編31名消防人員,並於今年度再爭取增加31名消防人員,以解決各縣市目前普遍存在消防人力不足之問題,希冀往後在執行各項救災、救護及為民服務等勤務時,均能更盡善盡美,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獲更佳、更快速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