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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報案系統統計

日期:98-01-16    
        依據本局119報案系統統計,以最近半年(97)7月至12月份統計本局119電話受理案件共計38,755件,火警次數493件,救護次數8,371件,為民服務次數1,771次,無效電話次數28,120件。與96年度7月至12月比較,受理案件共計35,160(3,595),火警次數487(6),救護次數7,747(624),為民服務次數1,603(168),無效電話次數25,232(2,797)。由以上數據所知,無效電話幾乎佔了七成二以上。依據消防法第36條第1款第1項及第2項規定:『謊報火警者、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本局119集中受理報案,報案紀錄皆由電腦受理,並由中華電信數據中心提供ANI/ALI自動號碼及地址顯示,故謊報火警者、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無所遁形。因此,消防局呼籲本縣縣民,為保障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除搶救災害、緊急救護、為民服務等案件外請勿隨意撥打119電話。
上版日期:9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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