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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EMT2訓練

日期:98-03-09    
  本局為增進消防人員緊急救護技術能力,提昇緊急救護品質
,已於97年度辦理(第一階段)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98年度(
第二階段)訂於98年3月16日起至4月23日止,共計6週,假羅東
博愛醫院、本局第二大隊廣興消防分隊等地點辦理98年度中級救
護技術員(EMT-2)訓練。
  本次訓練參訓人員以外勤實際執行緊急救護之具備初級救護
技術員資格者為主,遴選優秀人員共計19人參加訓練,另外因本
縣鳳凰志工隊長期協助該局執行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工作,倍為
辛勞,為強化該志工隊所屬人員緊急醫療救護技術能力,進而保
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另選派5名優秀志工人員參加本次訓練,
並於完成訓練,經考試合格後,擔任志工教育幹部。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7年 7月29日最新頒布之「救護技術員管
理辦法」規定,中級救護技術員至少應接受 280小時之訓練。課
程包括: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概論、人體構造、人體生理、緊急救
護之基本技術、外傷病患評估與處置及實習、非外傷病患評估與
處置及實習、急救器材使用、大量傷患及檢傷分類、緊急救護通
訊與紀錄、醫院實習、救護車出勤實習、綜合演練及考試(含筆
試及術科)等。本次訓練由本局與羅東博愛醫院合作,邀請羅東
博愛醫院、羅東聖母醫院、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台灣大學醫學院
附設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陸軍化學兵學校等遴選學有專精
之醫師、護理人員及教官擔任講師;緊急救護實務技術操作部分
,由本局遴選具有緊急救護相關專長及消防署培訓種子教官、助
教及曾經參加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救護技術操作評比獲得佳績之資
深優秀同仁擔任教官、助教,以實務操作課程加強各參訓學員之
緊急救護專業技術能力;醫院實習部分,於羅東博愛醫院、羅東
聖母醫院、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等3所醫療院所實施。
    本局徐局長金山表示,本局95年度執行緊急救護,救護車出
勤14,609次,96年度救護車出勤15,537次,97年度救護車出勤17
,092次,救護量逐年以 10%比例增加,因此為提升本局消防人員
緊急救護技術能力,本局去(97)年起即開始辦理中級救護技術
員訓練(第一階段),至目前為止消防人員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
資格之人員為40人,本次訓練完成後,連同本(98)年度預定選
派2名消防人員配合內政部消防署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屆時將
有 175名消防人員具有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資格,佔本局所有消
防人員比例達 87.94%,在全國中將排名前5名內,有效提昇本局
緊急救護服務品質,確保本縣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上版日期:9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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