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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日期:98-12-08    
  依據「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期限表」規定,各類場所檢修申報之工作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鑒於年底將至,為提升本縣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品質,營造優質安全生活,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籲請本縣尚未辦理檢修申報之場所儘速辦理檢修申報工作,以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有關「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期限表」相關規定,可上網至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網站下載。
上版日期:9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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