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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非緊急需要,請民眾勿隨意亂打119電話,違者將受罰

日期:99-08-13    
  依據本局119報案系統統計,最近半年(991月至6)本局119電話受理案件共計38,737件,火警次數353件,救護次數9,410件,為民服務次數1,097次,無效電話次數27,877件。與98年度1月至6月比較,受理案件共計34,928(3,809),火警次數393(40),救護次數8,534(876),為民服務次數976(121),無效電話次數25,025(2852)。由以上數據所知,無效電話幾乎佔了七成一以上。依據消防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謊報火警者、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消防局119集中受理報案,報案紀錄皆由電腦受理,並由中華電信數據中心提供ANI/ALI自動號碼及地址顯示,故謊報火警者、無故撥打火警電話者無所遁形。因此,消防局呼籲本縣縣民,為保障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除搶救災害、緊急救護、為民服務等案件外請勿隨意撥打119電話。
上版日期:9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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