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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分類來申報,檢修品質可確保

日期:96-12-04    

  本局呼籲各業者分期分類辦理檢修申報,以提高檢修申報品質,維護公共安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制度已行之有年,但部份業者可能不知道目前檢修申報制度已進步到分期分類了。
  鑒於現行檢修申報制度均集中於每年6月及12月,而過度集中申報的結果不但可能造成檢修的品質低落,甚至會有不實檢修及申報浮濫的情形發生。為了提高檢修申報的品質,保護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醒本縣各類場所業者應依據「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期限表」(如附件)所規定之期限依法申報;旨揭期限表已掛載在本局網站上,需要的業者可逕至本局網站上查詢。

 

 

提供單位:災害預防課

    聯絡電話:9365027轉301

上版日期:9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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