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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請調徵才公告

日期:100-06-29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    系:
職    稱:隊員
官等職等: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
名    額:4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宜蘭縣

上網期間:自100年6月29日~100年7月5日

資格條件:
1.身心健康,50歲以下各縣市消防機關現職隊員。
2.台灣省警察學校警員班或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並經警察特考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4.經現職服務機關同意參加內政部消防署統調列冊人員。

工作項目:
1.災害預防。
2.災害搶救。
3.緊急救護。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暨所屬各分隊。

注意事項:
1.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件、警察特考考試及格證書、銓敘函、現職派令、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至本局人事室報名(或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人事室收),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2.報名截止日期:100年7月5日下午17時止(如以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3.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0 林主任。
4.經本局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請勿報名。
5.本次甄審採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試時間另電話通知。
6.本次甄選預定正取4名,另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三個月,期滿即喪失資格。

上版日期:1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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