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財團法人台灣液化石油氣氛銷事業研究發展基金會將於112年10月3、4日辦理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講習複訓班,請本縣瓦斯行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資訊請洽李小姐 (02)2752-0731
112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已通過相關罰則
消防法第42條之3第1款: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未設置安全技術人員,處罰鍰2萬至10萬元。
消防法第42條之4:安全技術人員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處罰鍰3千至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