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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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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作職掌
 
一、消防勤務指揮、調度派遣作業(119報案中心)。
二、消防勤務規劃及管制。
三、消防勤務督導及考核事項。
四、各項救災救護服務資料統計分析。
五、資訊專案規劃及設計。
六、資訊作業程式及資料之管理。
七、資訊系統之建置及更新維護。
八、業務電腦之管理及調配。
九、資訊安全規劃及督導。
十、無線電通信業務之申請、檢修、裝設執照或註銷及無線電設備監毀處理事項。
十一、無線電通信器材之修護及監驗勤務之調配與督導事項。
十二、列管無線電台(含手提台)協助檢查業務之處理事項。
十三、新聞媒體業務。

 
單位工作主要承辦人員

職稱 分機 工作內容
主任 1800

綜理本中心業務

技佐 1821

辦理通信業務(無線電、衛星電話…)

技士 1822

辦理資訊業務、執行資訊業務規劃、控管資訊系統及設備

科員 1823

承辦消防相關、勤務督導業務

專責執勤官 1801-1805

1、受命救災救護之指揮、調度及聯繫。
2、全般災情狀況之分級陳報。
3、執勤當日各種紀錄、表報之初審。
4、重大災害搶救處理報告之撰寫及陳報。
5、執勤人員勤務之分配。
6、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專責執勤員 1801-1805

1、襄助執勤官掌握、處置全般狀況。
2、受理報案與受理災情報告及查詢。
3、各項狀況之紀錄、報表之填寫及協調、聯繫事項。
4、各類傳真資料之處理,包括登記、陳閱、轉交、轉傳真等。
5、臺閩地區火災暨緊急救護日報表之統計。
6、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以下情形勿撥打119!

119為火警台,除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外無其它功能

一、電話、行動電話故障(行動電話SIM碼鎖住)!     
  (行動電話撥打112為國際求救電話,會被轉接至119或110
二、提款機未將提款卡退出!
三、詢問電話號碼、路況、天氣、時間等!
四、竊盜案件!物品遺失!
五、車輛遭拖吊!
六、家中停水、停電、有線電視斷訊(故障)!(請洽各事業單位)
七、塞車(車輛擋道)!
八、貓、狗、豬等對人類無立即危險情況!
九、噪音、妨礙安寧!
十、空氣污染、臭味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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