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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宣義消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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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鑑於近年來住宅火災發生率居高不下,為能有效降低火災發生率及引發之傷亡率,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特於86年依內政部消防署函示,培訓成立社區婦女志工,深入社區、鄰里執行家戶防火(災)宣導工作,並於88年4月29日策訂「社區婦女防火宣導隊」執行計畫,明訂組織架構,積極從事住宅防火教育宣導工作。


二、成立目的
    本局為落實住宅火災預防宣導工作,藉由組織成立「防火宣導隊」,針對居家防火觀念、用電、瓦斯安全及避難逃生等事項,深入社區、學校、家庭從事防火宣導工作,希望此舉能夠降低住宅火災發生率及其引發之傷亡率。
    本縣共成立礁溪、宜蘭、三星、羅東、五結及蘇澳等六個防火宣導分隊,主要成員來自婦女志工團體及熱心家庭主婦等,有效協助本局推展火災預防工作。


三、召募遴選資格:
 防火宣導組織之新進成員,除顧問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工作或就學於該直轄市、縣(市)。 
(三)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講習訓練:
(一)基本訓練:新進人員施以十二小時以上之訓練。 
(二)專長訓練:於基本訓練結束後,依轄區特性,施以六小時以上之訓練。
(三)常年訓練:全年訓練時數應達二十四小時以上。 
(四)其他訓練:視協助推展消防業務及各項講習、宣導工作需要辦理之。


五、實施做法:
(一)配合消防局辦理各項防火、防災宣導活動及各項消防演習宣導任務。
(二)協助各消防分隊推動本縣各機關、學校、團體、公共場所及社區、村里民大會防火宣導活動並深入家庭進行居家訪視宣導,提升防火宣導成效。
(三)利用參加其他公益團體、社團活動機會主動出擊,提昇「全民消防意識」,建立「全民消防觀念」。
(四)配合消防局推動消防政令介紹消防新知及火警案例宣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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