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義勇消防隊

列印[另開新視窗]

加入義消條件: 
依據內政部頒『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規定: 
1.年滿二十歲、身心健康之本國國民。 
2.設籍並居住當地且未加入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3.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教育訓練: 
1.義勇消防人員訓練分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幹部訓練、常年訓練及其他訓練。 
2.基本訓練由消防局辦理,集中新進人員施以48小時之訓練。 
3.高級幹部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辦理;中、初級及基礎幹部訓練由消防局辦理。 
4.常年訓練由消防局辦理以分隊或大隊為單位集中訓練,全年訓練時數24小時

以上。 
5.其他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或消防局視協助推展消防業務及各項講習、宣導工作

需要辦理。

 

聯絡管道

本局透過招募新進義消人員,增補本縣義勇消防人員戰力,以利救災任務執行。歡迎有服務熱忱之民眾來電至本局所屬17個鄰近消防分隊詢問報名加入事宜,以簡化申請作業流程,節省民眾往返時間。

 

各分隊聯絡方式網頁連結

 

close